12月21日,长沙银行发布公告指出,拟发起设立长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银理财”),注册资本人民币 10 亿元,由长沙银行100%持股,注册地为长沙。
长沙银行方面表示,日前,长沙银行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全票通过了发起设立理财子公司的这一议案。本次投资不构成长沙银行的关联交易或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但仍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同时,长沙银行本次投资尚需取得有关监管机构的批准。
长沙银行指出,本次投资是落实最新监管要求、促进理财业务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通过设立理财子公司,实现理财业务专业化经营,有利于强化理财业务风险隔离,推动银行理财回归资管业务本源。设立理财子公司符合国内外资产管理行业发展趋势,也符合长沙银行战略发展规划。
柒闻网了解到,12月2日,银保监会发布《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对于公募理财产品投资股票和销售起点、销售渠道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非标债权投资限额管理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
根据《管理办法》,理财子公司为商业银行下设的从事理财业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业务范围主要为发行公募理财产品、发行私募理财产品、理财顾问和咨询等,不允许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其控股股东应为在我国境内注册的商业银行,最低注册资本为10亿元人民币。股权结构上可以由商业银行全资设立,也可以与境内外金融机构、境内非金融企业共同出资设立。
在此之前,银保监会相继发布《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和《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对银行理财子公司相关方面做出监管要求。
而随着监管文件落地,银行理财子公司也接连设立。据统计,长沙银行是第26家公开披露设立理财子公司的银行。
日前,已有招商银行、华夏银行、北京银行等近多家银行建立理财子公司,以落实监管部门要求。11月15日,中国银行发布公告宣布设立理财子公司。随后,中国建设银行行发布公告称,拟设立建信理财责任有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