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予摩托车注册登记的地市 郊区或仍需试点“带牌销售”

 近日,广东省公安厅发布《关于开展摩托车带牌销售试点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引起热议,不少人也对试点范围提出疑惑。17日,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对通知进行解读:一些规定不予摩托车注册登记的地市,不进行试点工作,但其城郊或者县(区)不在“禁摩”之列,车辆管理所有摩托车注册登记业务的,仍然要开展摩托车“带牌销售”试点工作。

实施背景:

摩托车事故居高不下,现行登记手续多

为何要试行摩托车“带牌销售”?通知指出,是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摩托车管理工作。

具体而言,据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介绍,近年来,广东省摩托车和电动车事故居高不下,亡人事故数和死亡人数均占总数近半,其中,涉摩托车的事故又占多数。尤其是农村、城郊接合部地区无牌无证上路行驶交通违法行为问题突出,带来交通违法查处难、交通秩序混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处理难等问题。

而农村地区群众购买摩托车后,如需办理注册登记还要购买购置税、保险,再到车管所查验车辆、办理其他手续,需要在多个部门、机构来回跑,导致部分群众选择不为摩托车上牌。若要对摩托车实行有效管理,注册登记是基础,打破摩托车上牌率低的困局,实行摩托车“带牌销售”是有效途径。

可行度高:

有国家鼓励、技术支持,条件较成熟

试行“带牌销售”可行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表示,可行的原因主要有三:一是国家鼓励。2014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小微型面包车、摩托车生产和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公安交警部门进一步简化摩托车注册登记程序,在农村地区逐步推行摩托车“带牌销售”。2018年,公安部交管局再次要求各地实行摩托车售前集中查验、摩托车登记信息预录入,推进“带牌销售”。

二是技术可行。公安部交管局为配合摩托车“带牌销售”政策,在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对注册登记流程进行了调整,允许为摩托车办理注册登记时直接确定号牌。

三是条件成熟。广东省大部分保险机构已开通电话、互联网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渠道,省税务部门也开通了车辆购置税代办服务,办税人可以在银行缴纳税款,车辆购置税电子完税信息与车管所联网,摩托车销售企业为车主集中办理税费、保险的渠道畅通、手续简便。群众购买摩托车当天即可提取悬挂了号牌的车辆。

推行范围:

不注册登记摩托车的地市,郊区或仍需试点

通知指出,各地开展摩托车“带牌销售”试点范围为:除依法不予摩托车注册登记的地市外,每个地市至少应确定一个县(区)作为试点。据悉,广州、深圳等地此前均已不进行摩托车注册登记。

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介绍,考虑到各地道路交通管理状况的差别,通知对试点范围只作低限规定,就是最少确定一个县(区)试点,条件许可的,可以在多个区域试点。一些地市通过地方立法或者政府依法发布通告,规定不予摩托车注册登记的,不进行试点工作,但其城郊或者县(区)不在“禁摩”之列,车辆管理所有摩托车注册登记业务的,仍然要开展摩托车“带牌销售”试点工作。试点的目的是为全面推行摩托车“带牌销售”积累经验。通知规定,2020年6月1日后,全省实行摩托车“带牌销售”。

注册登记:

销售企业代为办理,车主无需再去车管所

购买“带牌销售”摩托车的车主还需要自己去车管所办理注册登记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表示,通知明确,“带牌销售”的摩托车由销售企业代办车辆购置税、保险和注册登记业务。销售企业应在摩托车售出后5个工作日内为群众办理注册登记。因此,车主无需再自己去车管所办理注册登记。

购买了“带牌销售”的摩托车可以立即上路行驶吗?据介绍,“带牌销售”的摩托车已经过查验,安装了号牌,且已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具备了上路行驶的基本条件。通知规定“带牌销售”的摩托车可以在售出后的15日内临时上路行驶,同时,驾驶人应当依法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驾驶证。通知同时规定,销售企业交付车辆时,应当将车辆交付给具有相应驾驶资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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