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板开市锣声渐行渐近,为何没有引入“T+0”交易制度?如何提高发行定价合理性?注册制下证监会与交易所职能定位如何划分?
6月28日,证监会有关负责人就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有关问题答记者问,详解市场关注热点问题。
1,上交所负责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证监会负责科创板股票发行注册、对上交所审核工作进行监督、实施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
2,证监会注册工作不是重新审核、双重审核,并不是回到行政审批的老路;
3,证监会重点关注的是交易所发行审核内容有无遗漏,审核程序是否符合规定,以及发行人在发行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的重大方面是否符合规定;
4,证监会侧重于对上交所审核工作的质量控制,使其更符合科创板注册制改革相关要求,其主要目的是督促发行人进一步完善信息披露内容;
5,证监会还可以持续追踪发行人的信息披露文件、上交所的审核意见,定期或者不定期地对上交所审核工作进行抽查和检查;
6,证监会发现发行人存在重大违法违规嫌疑的,可以要求上交所处理,也可以宣布发行注册暂缓生效,或者暂停新股发行,直至撤销发行注册,并对有关违法违规行为采取行政执法措施;
7,科创板从维护市场稳定运行和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出发,暂未引入T+0的交易制度;
8,证监会将密切关注科创板运行情况,指导上交所及时评估保荐跟投制度实施效果,适时予以调整;
9,注册制有关的要求与具体做法将根据市场实践情况逐步调整和完善;
10,证监会将继续贯彻从严监管要求,加大对违法违规减持行为的打击力度;
11,上交所将加强对科创板证券发行承销过程监管,督促各方合理定价,对违法违规行为及时采取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措施;
12,发行承销涉嫌违法违规或者存在异常情形的,证监会可以要求上交所对相关事项进行调查处理,或者直接责令发行人和承销商暂停或中止发行;
13,对于在“跟投”过程中出现的利益输送、非公平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处罚;
14,证监会将督促上交所进一步严格履行退市决策主体责任;
15,证监会将切实加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强化经营机构适当性管理义务和责任追究,确保将合适的产品销售给合格的投资者;
16,个人投资者要做好足够的风险评估与财务安排,审慎参与科创板投资,避免遭受难以承受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