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电话号码、银行卡号,不经意间被泄露的个人信息,会让你莫名成为一些网络平台的会员。
记者昨日获悉,三名男子擅用他人的身份信息注册网络平台账号牟利,其行为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经宜昌市夷陵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后一一获刑。
厨师转行专职注册账号
疯狂使用他人信息上网
34岁的王某曾是一名厨师。2017年底,他找工作时加入一个网聊群,被一条“有偿注册账号,有意愿者私聊”的招工信息吸引。
经联系,对方告诉他只用按照他提供的信息在指定平台注册账号发给他就行,每注册一个账号,可得到佣金3元。王某感觉是天降馅饼,接收对方发来的近三百个身份证号码和手机号,并迅速完成注册,顺利拿到了800余元酬劳。
如此下来王某发现商机,一番“钻研”后,索性网购了2000套含有身份证、电话号码的公民个人信息操作。
去年3月,警方发现有人在网上获取、使用大量他人的信息,通过侦查锁定为宜昌的王某,随后在宜昌市夷陵区一出租房内将王某抓获,从他的电脑内查获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1万余条,而当时的王某正在用这些信息疯狂注册网上账号。
用非法账号获赠品红包
买条个人信息只需1毛
民警侦查发现,王某的非法个人信息来源于广西男子覃某和山东男子林某,循线追踪分别于去年4月9日、29日将覃、林二人抓获。
33岁的覃某曾吸毒,想戒掉毒品就从广西来到了湖北宜昌,却不想走上了另一条犯罪的道路。他一开始也是在网上帮人注册账号获取佣金,入行后很快当起了“老板”,找到从网上非法获取大量公民个人信息的路子,先是了解各平台注册新账号有哪些优惠,然后有选择性地在可以获取红包、赠品、积分甚至vip会员的网络平台上进行注册,再将获得的产品,以低于官网售价的价格卖掉牟利。
同时,覃某还将这些公民个人信息用于注册游戏平台,同时操作几十个游戏账号获得装备、游戏币,再售出赚钱。最后,他再将自己已经使用过的信息转手卖给他人。
据查,去年3月19日至21日期间,他共向王某提供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6000余条。
林某充当的角色,则是转让信息与注册账号的“中间商”,落网时警方在他的电脑上查获公民个人信息706万余条,他曾以每条0.1元的价格,向王某出售公民个人信息700余条。
检察官说法——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要追究法律责任
去年12月,经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后,宜昌市夷陵区法院一审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对林某判刑4年,并处罚金8000元;对王某、覃某均判刑10个月,各处罚金4000元、2000元。
检察官提醒,公民的个人信息为本人所有,若有不法分子从不正当途径取得,就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同时也提醒大家在日常生活中注意保护个人信息,不要在公共平台、朋友圈、聊天群等地泄漏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号等个人信息,一旦个人信息遭非法窃取时,应积极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