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这20省市明确注册消防工程师可直接认定职称!

 现国家正不断推进职称制度改革,建立职业领域专业技术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中明确规定:实现职称制度与职业资格制度有效衔接。工程技术领域实行职业资格考试的专业,不再开展相应层级的职称评审。工程技术人才取得的工程领域职业资格,可对应相应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职业资格分级设置的,其初级(二级)、中级(一级)、高级分别对应职称的初级、中级、高级,未分级设置的一般对应中级职称,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2019年7月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规定《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规范了职称评审的基本程序。


随着职称评审的逐渐完善,人社部要求的“实现职称制度与职业资格制度有效衔接”也在逐步落实。目前已有20个省份明确开始实施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可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政策,均明确了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可直接认定工程师!现整理各省市具体规定如下:

山东省

2019年8月21日,山东人社厅发布了《关于建立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明确了:专业技术人员取得相关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符合相应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可视同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依据申报高一级职称、参加岗位竞聘等。9月3日,《大众日报》在头版刊发文章《我省明确56项职业资格可视同相应职称》。


北京

2019年6月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关于建立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确定北京市46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其中包含准入类职业资格(18项):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会计师、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注册建筑师、监理工程师、房地产估价师、造价工程师、注册城乡规划师、建造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验船师、注册设备监理师、注册计量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测绘师、执业药师、护士执业资格、执业医师资格 。通知规定:在对应关系范围内,专业技术人员取得职业资格即可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本市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对符合对应条件的人员按照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和聘任程序,择优聘任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职务。


山西省

2019年8月,山西人社厅印发《山西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目录》的通知专业技术人员取得《目录》内所列职业资格的,可直接认定其取得相对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职务试行条例对学历、资历有要求的,从其规定),不需办理认定手续,不需补发职称证书。


四川省

通过国家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房地产估价师、造价工程师、注册城乡规划师、执业药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注册验船师、注册计量师、注册测绘师、注册会计师、注册消防工程师、护士执业资格、医师执业资格等13项准入类职业资人员,用人单位可根据相关任职条件和岗位空缺情况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安徽省

取得房地产估价师、造价工程师、注册城乡规划师、执业药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注册验船师、注册计量师、注册测绘师、注册消防工程师、护士执业资格、医师执业资格等12项准入类职业资格的人员,用人单位可根据相关任职条件和岗位空缺情况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黑龙江省

专业技术人员取得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即可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用人单位可根据本单位岗位任职条件和程序聘任其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专业技术人员可据此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福建省

第一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其中国家职业资格制度中原来已有明确规定,取得房地产估价师、造价工程师、注册城乡规划师、执业药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注册验船师、注册计量师、注册测绘师、注册消防工程师、护士执业资格、医师执业资格等12项准入类职业资格的人员,用人单位可根据相关任职条件和岗位空缺情况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此次补充明确的是准入类专业技术职业资格共17项,按照“职业资格分级设置的,其初、中、高级一般分别对应职称的初、中、高级,未分级设置的一般对应中级职称”原则予以明确。


广西省

建立准入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

按照国家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取得房地产估价师、造价工程师、注册城乡规划师、执业药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注册验船师、注册计量师、注册测绘师、注册消防工程师、护士执业资格、医师资格等12项准入类职业资格的人员,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同时根据广西实际,结合行业队伍发展需要,取得执业兽医、注册会计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筑师、建造师等12项准入类职业资格的人员,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陕西省

根据人社部和相关国家部委文件规定,专业技术人才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与职称有对应关系的职业资格,即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可作为单位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无需重新换发职称资格证书。

宁夏自治区

 

内蒙古自治区

 

天津

 

江苏省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有关单位人事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6〕77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苏办发〔2018〕5号)文件精神,有效衔接职称与职业资格,减少重复评价,降低社会用人成本,为人才减负,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现公布我省《江苏省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目录》表一所列26项职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才,其职业资格直接对应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


西藏自治区

明确规定,取得房地产评估师、造价工程师、注册城乡规划师、执业药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注册验船师、注册计量师、注册测绘师、注册消防工程师、护士执业资格、医师执业资格等12项准入类职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即可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晋升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湖北省

 

浙江省

 

海南省

 

上海

一、准入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办法

国家职业资格制度中有明确规定的,对于取得房地产估价师等准入类职业资格(共10项,见附件)的人员,用人单位可根据相关任职条件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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