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近日联合印发通知,决定降低药品注册与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收费标准,自6月1日起施行。通知明确,药品注册费收费标准在原有标准基础上降低30%。省级药品监管部门依照法定职责受理不改变药品内在质量的国产药品补充注册申请和国产药品再注册申请时,按照相关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药品注册费。
海南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近日联合印发通知,决定降低药品注册与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收费标准,自6月1日起施行。通知明确,药品注册费收费标准在原有标准基础上降低30%。省级药品监管部门依照法定职责受理不改变药品内在质量的国产药品补充注册申请和国产药品再注册申请时,按照相关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药品注册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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