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年底前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和具备条件的市县全面实施“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全国所有市县力争实现“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全覆盖,一般登记和抵押登记办理时间全部压缩至5个工作日以内。
□ 法制日报全媒体记者 郄建荣
“刷脸”不见面办理,实现“一次不用跑”;防止“一房二卖”,对预售商品房全面开展免费预告登记;电子房本与纸质房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于企业和老百姓来说,有关不动产登记的这些便民新举措件件都是好消息。
近日,自然资源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银保监会等三部门联合出台新政,方便企业和群众办理不动产登记。据自然资源部不动产登记局副局长胡善顺介绍,根据三部门发布的新政要求,今年年底前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和具备条件的市县全面实施“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全国所有市县力争实现“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全覆盖,一般登记和抵押登记办理时间全部压缩至5个工作日以内。
自然资源部不动产登记局副局长赵燕说,为保护购房人合法权益,除了对预售商品房全面开展免费预告登记外,还将积极推进存量房预告登记。
办理登记可刷脸不见面
办理不动产登记时,申请人可在网上验证身份,“刷脸”不见面办理,实现“一次不用跑”。这是自然资源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银保监会等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协同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作出的明确表示。
所谓“刷脸”,赵燕说,是指申请人在网上验证身份,所需申请材料由登记机构通过部门信息共享获取,最终实现办理不动产登记,申请人“一次都不用跑”。
据介绍,北京、上海在世行营商环境评价中,通过人脸识别、“互联网+”等技术手段,全面推进不动产登记信息网上查询、自助查询服务,降低查询门槛,丰富查询内容,增加非居住非自然人房屋权利人信息。北京网上查询量占比达94%,上海累计提供自助查询12万多次。
胡善顺说,三部门要求,今年年底前,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和具备条件的县市全面实施“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同时,三部门还力推不动产登记信息网上查询,与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公安、民政、财政、税务、市场监管、金融、审计、统计等部门加强登记有关信息互通共享,为抵押贷款、积分落户、子女入学、市场主体注册、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强制执行等提供便利。
据胡善顺介绍,近年来,以江苏、浙江以及福州、南宁、黄山、义乌等地为代表,全国近2500个市县实施了不动产登记、交易和缴税“一窗受理、并行办理”,1100多个市县推出了“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向各类银行延伸抵押登记端口或办理点1.3万多个。全国所有市县基本实现一般登记、抵押登记业务办理时间分别压缩至10个、5个工作日以内,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不断增强。
已发放逾三千万本电子房本
根据《意见》,未来,老百姓手中的“房本”或将被电子证书取代。《意见》指出,电子证书与纸质证明即“房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胡善顺指出,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电子不动产登记证书证明与纸质不动产登记证书证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按照《意见》要求,有条件的地方,应当核发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子证书证明。
对此,《意见》明确指出,在不动产登记、申报纳税和抵押放贷等服务中推广使用电子签名、电子印章、电子合同、电子证书证明,符合规定条件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电子印章与实物印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电子签名或加盖电子印章的电子材料合法有效,通过共享获得的信息以及当事人提交的电子材料可以作为办事依据,电子材料可以不再以纸质形式归档。
《意见》的这一规定意味着,未来老百姓手中的“房本”或将被储存在电脑里甚至手机里的电子“房本”所取代。
胡善顺说,去年,自然资源部在济南、哈尔滨、新沂等地部署试点,以点带面推广使用电子证书证明,取得积极成效,目前全国已累计颁发电子证书证明3600多万本。
“推行电子证明不是说不可以办理纸质证明。”赵燕说,老百姓在办理不动产登记时可以选择纸质“房本”,也可以选择“房本”。按照《意见》规定,不会强迫老百姓选择电子证明。
胡善顺、赵燕指出,电子证明是发展趋势,《意见》鼓励老百姓使用电子证明。
《意见》说,将率先在银行类金融机构抵押登记中应用电子登记证明,逐步取消纸质证明,积极稳妥拓展延伸服务点的领证、换证、查询等自助服务。
“颁发电子证书证明、提供网络查询服务的地方,纸质证书可以不再附记抵押权信息、不再粘贴纸质附图。”根据《意见》要求,今年年底前,东部和中部省份的所有市县以及西部省份地级以上城市力争全部推出登记信息网上查询服务。
全面实施预告登记制度
“在预售商品房交易实践中,小业主处于弱势,从购房到办理登记领取证书,往往需要3年左右的时间,如果开发商不配合,时间可能更长甚至无法领取证书。群众全款购买的预售商品房被‘一房二卖’、再次抵押,群众的合法权益严重受损,这样的案例很多。”赵燕说,这也是《意见》提出全面实施预告登记制度的主要原因。
自然资源部不动产登记局有关负责人对《法制日报》记者说,所谓预告登记,是指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而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关申请预告登记。如在商品房预售中,购房者可以就尚未建成的住房进行预告登记,以制约开发商把已出售的住房再次出售或者进行抵押。
赵燕说,预告登记是物权法规定的重要制度,是保护购房人合法权益、防止“一房二卖”、防范交易风险的法定手段。同时,预告登记可以对抗第三人,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权利人同意,处分这一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全面实施预告登记制度,可以有效防止“一房二卖”这类情况发生。
据赵燕介绍,江苏省90%以上地区开展了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抵押预告登记业务,50%以上地区开展了存量房转移预告登记业务,其中,泰兴创新推出在银行金融网点办理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和预购商品房抵押预告登记及转本登记“一站式”办结的典型做法。
赵燕说,按照《意见》要求,自然资源部将对预售商品房全面开展预告登记,积极推进存量房预告登记,维护购房人合法权益,协同防范金融风险,支撑强化税收征缴和房地产市场调控。在实施这一新政的过程中,自然资源部将率先实现预告登记网上办理,积极向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经纪机构延伸登记端口,进一步简化办理流程,缩短办理时间。同时,不动产登记机构主动将预告登记结果推送银行业金融机构和税务部门,支撑开展业务。此外还将指导地方积极将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与预购商品房抵押预告登记、转移预告登记与抵押预告登记、预告登记转本登记合并办理。
至于有人担心实施预告登记会不会增加申请人的负担,对此,赵燕特别强调,预告登记是免费的。